1)管子在使用前,按设计要求核对管子的规格、数量和标记;
2)所有管子均要有质量证明书,若到货的管子的钢号、炉号与质量证明书不符或对特性数据有异议,供货方应按相应的标准作校验性或追溯到产品制造单位。异议未解决之前,该批管子不得使用;
3)各种件应按规格存放,场地堆置应用木方垫置;
4)铬钼合金钢、含镍低温钢、不锈钢、镍及镍合金进场前应进行光谱分析检验其材质是否符合标准并做好标示。
作者:靖江能化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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